资讯出处:科技项目评审部资讯作者:发布时间:2022-04-02
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支持我市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便捷的资料递交、自我评价、信息传递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渠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规定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研发项目有异议时,向所在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出具转请鉴定文书,并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企业备齐项目鉴定的所需资料。4月2日起,企业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链接)实行全程网上申请。网上鉴定流程为: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鉴定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申请单位审核提交;项目推荐单位(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对企业递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作出审核结论;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鉴定,并根据专家意见汇总鉴定结果转相应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反馈至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可在申报系统查询鉴定结果。
详细申请鉴定的办理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我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事项网上申请办理的通知》(链接)。市科技局仅对税务机关存有异议并转请鉴定的研发项目进行鉴定,鉴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